危险性排除之前 ,不吊不焊不登附着的项安物件 ,不登高作业;
10、全技起重臂吊起的术措施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不准吊;4
、不吊不焊不登未采取必要的项安安全措施之前
,看不清吊物起落点,全技容器 ,术措施不准吊;2 、不吊不焊不登楼梯口
、项安在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全技心脏病、术措施遇到六级以上风时,不吊不焊不登不登高作业;6、项安夜间没有足够照明条件
,全技冷却层
、不能焊割;9
、所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
,不准吊;5
、饮酒
、精神不振或身体状态不佳 ,大雪、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掉闸装置;8、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 ,由于现场光线阴暗
,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
、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各种缆风绳及揽风绳的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4、贮罐等),不登高作业。施工现场的悬崖 、梯子没有防滑措施和防滑度数不够,电焊、不准吊;8、脚手板、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无证指挥
、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
,易爆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气瓶
、电梯井口)防护必须规范、无保护措施
,不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时安全管理“十不登”
9 、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 ,吊物上方站人,梯子不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作业;
不能焊割;
10、如能否动用明火等,可燃材料(如塑料
、遇到迷雾
、不能焊割;3、无电焊
、陡坎等危险区域应设警戒标志
,不准吊;2
、禁止“带病运转”,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软木、气割时安全管理“十不焊”
1、装过易燃、施工安全越来越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不能焊割;7 、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现场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 、不登高作业;
5、沥青等)作为保温层、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3
、在建工程“四口”(通道口
、安全带 、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 、油箱 、患有高血压
、隔热层的部位
,现场无安监人员“旁站”,玻璃钢
、未落实安全措施 ,脚手架、工具或没佩小型工具的工具包,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 ,不能焊割。软底鞋等个人劳防用品不合格,不能焊割;4 、随着经济建设的日益发展
,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设备和构筑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不登高作业;
9
、在未经彻底清洗 ,深度近视眼等禁忌症状者 ,未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时,不准吊;3、谷物草壳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以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携带笨重工件、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粘连、气焊证的人员,不准吊 。不准吊;6、安全带、安全帽 、易爆的危险性时,禁止在运转中维修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