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地表水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采取工程措施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建设、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无害化的原则,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三、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防止对环境的污染。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 1.6 卫生填埋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炉渣 、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1.5 应按照减量化、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七、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日光灯管 、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应对地下水 、运输,促进社会、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适度规模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法规,污水、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二、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以减少处理量,降低处理负荷,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在坚持因地制宜、 六、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对烟气、飞灰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向外排放的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
五、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设计 、应用新工艺、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资源化、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建设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堆肥 、设备可靠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废玻璃 、技术可行、杀虫剂容器等 。运营市场化、焚烧、设计、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经监测、《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5.9 填埋终止后,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运输和处理。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